这些行动,让宪法精神在青岛为明学校落地生根 ‖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进行时
随着我国“宪法宣传日”的到来,青岛为明学校全体师生积极响应新区教体局号召,广泛开展“国旗下诵读”、等宪法学习教育活动,组织师生认真收看宪法教育活动系列视频。通过班会、晨会、新闻课等不同时段将宪法教育知识融于课堂教学活动,从而提升法制观念和法治思维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在学校统一组织下,青岛为明学校高中部的全体教师集体进行了宪法精神学习。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,我们要人人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。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,培养尊重宪法、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。
“宪法宣传日”的设立及宪法规定,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。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,它是其他法律、法规赖以产生、存在、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,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、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,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。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大法。在长期实践中,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: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。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,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,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。
通过对宪法的学习,高中部教师们总结出以下心得体会:
一、教师要爱国守法。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,更应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,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,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,并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。
二、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。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,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,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,要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以德服人,以身立教,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,甘于奉献,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。
三、教师要爱岗敬业,关爱学生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,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,有高度的事业心、责任心。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,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,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。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,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,不歧视学生,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使学生在青岛为明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、快乐地成长。
学习中提升,实践中成长。通过学习,高中部教师对教育法律、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,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。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做到依法执教,使青岛为明学校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。